法律问答

今年5月,我辞职了几天,在申请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签合同据说做半年就会扣半个月的工资,那么你可以去劳动局回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8 03:2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间离职很很正常的现象。没什么后果的。公司一般是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的。要是合同签订的是责任制合同的话这个离职你就要和公司协商解决了。
    2、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
    3、该行为的性质是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所以,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后直接走人即可,不用审批,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回工资
  • 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就可以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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