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刚进入一家公司,口头预约期两个月,现在两个月,刚才公司被解雇了怎么办?现在公司没有在缓刑期结算后付款,我有吗?谢谢!

刑事辩护
2020-05-28 09: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目前还没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如被书面解除,可以违法解除为由,取得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的赔偿金。但你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 无原因辞退,需要公司按年资赔偿,一年一个月,半年半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工资标准按上一年度个人平均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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