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财产分割……不太清楚!我怎么咨询……私有财产什么意思!

2018-10-01 16:1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未婚同居是一种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而由其引起的财产分割问题更是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按照我们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非婚姻状态下,同居者分割财产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
    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
    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
    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譬如,某男独自经营着一家书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女友的名字。这个书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女友,可女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书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
    如果真把店给了女方,她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书店分割给男方,仍由他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男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女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
    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与前面的清算和确权一样,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时,也很重要。
    除了共同购置财产外,两人也有可能共同创造出一些财产或收益。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和公司股权。
  • 对于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通常可以由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处理,通常法院依据下列规则进行分割: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也就是说,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3、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