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祖父和祖母分居多年,各有房产。 祖父在去世之前立了遗嘱,想把自己的房地产送给父亲。 叔叔和婶婶同意在遗嘱上签字。 最近听说我们家要动摇,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祖母后悔不承认这个遗言。 请问这个遗嘱是否有效。

2020-05-28 13:42: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要求。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二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受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例如,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四是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继承法第17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共五种,其中后三种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一、遗嘱的三种分类

    (一)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待。

    (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四)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代书遗嘱,需有两名见证人代书遗嘱要生效,须具备特定的法律要件。
    1、代书遗嘱至少要有三个人在场,其中一人为遗嘱人,另两位为见证人;
    2、代书遗嘱时间要写清楚,时间要素要包含年、月、日;
    3、代书遗嘱上至少要有三个人的签名(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
    特别提醒,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根据继承法司法解释,除了近亲属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公证遗嘱,形式最保险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可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其他形式的遗嘱一般不能直接生效,需要继承人另外举证。具体遗嘱公证的程序如下: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遗嘱、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遗嘱公证申请书等材料;
    2、符合该公证处管辖的,公证处受理后进行审查;
    3、公证处认为遗嘱符合公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三)口头遗嘱,要防失效
    几点关于口头遗嘱的建议:

    1、口头遗嘱只适用于存在危急情况时,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口头遗嘱自然失效,所以在使用时要谨慎,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不能使用这种遗嘱形式;
    2、如需订立口头遗嘱时,一定要找到符合条件的见证人;
    3、危急情况解除后,尽快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代替口头遗嘱。以上就是遗嘱的三种分类,遗嘱怎么写才有效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四)形式合法:
    1、公正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数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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