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和同学发生矛盾,晚上答应“第二天打架”,儿子叫同学,第二天是休息后。 我带着儿子去了学校门口。 我们走后,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我儿子喊的人们打架,使我儿子叫的同学胃出血了,我儿子有什么责任,需要赔偿吗?

2020-05-28 14:3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学校打架的赔偿责任分配:学校责任: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如果学校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就应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应当根据案情确定;
    打人者责任:学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侵权责任赔偿应当尤其监护人履行。相互斗殴的情况下,被打者也会承担部分责任。
  • 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的,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伤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不构成轻伤的则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 学生在学校遭遇人身伤害的,由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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