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还在企业工作中八年了,合同书立刻期满,企业要和我签署永久合同书,假如签了,之后我积极离职,企业会帮我赔付吗?如今企业不给签固定不动限期合同书,只能永久的,企业那样做是不是合理合法感谢。如今不签离职得话,是如何赔付的呢?感谢!
-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可要求双倍工资,是否有其他补偿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
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如果处理的好还可要求前面的经济补偿金,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