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好!,企业欠我几个月抽成一直不给,顾客有1.4万元借款微信付款我,超出四个月没给企业,企业如今报警示我贪污,老总逼我要去要顾客借款30多万元,说借款要回家了也不追责我义务,我该怎么做?抽成沒有书面形式协议书,是我音频。

其它
2020-05-29 03:2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欠债不还,规定是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一般报警也不会直接处理借款纠纷,如情况不严重需要通过法院诉讼。
  • 属于民间借贷,一般报案不会受理。建议可以找到他的个人信息去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