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海宁市一家公司上班,如今辞职,企业欠我2个月薪水不给,假如要申请办理劳动争议仲裁,需出示哪些原材料

仲裁
2020-05-29 07:0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
  • 你好,如果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提出辞职,30日后您可以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对方有扣押工资等情况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至于工资问题,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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