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借了两万元高利贷,利息是每月两千元,期限是两个月,我是担保人,已经四个月了,我朋友没钱,他已经付了三个月的利息,这个月没有还钱,说借钱的人要起诉我们,我想听听法律责任

2020-05-29 11:3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担保是原则,一般担保是例外。但无论哪一种担保,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责任在未偿还债务之前都不会免除或者转移。
    1、一般担保: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连带担保: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 这个可以起诉,起诉的话要提交起诉状,写明要求返还本金和相应利息,但是利息要主张在36%以内的利息,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
  • 能够起诉,放高利贷的也可以主张不还钱的债务人返还本金和利息,但是利息部分要注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