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以用我的钱拿利息为名向我借了7万元,但是也没有写借款。 我说了两个月内还给你。 现在一年过去了,我的钱也不还给我。 我告诉他要他还本钱不要付利息。 现在他既没有电话也没有回信息! 我该怎么办? 有他的转账记录。 还有聊天记录

2020-05-29 14:4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已经还款的,可以保存好相关的还款证据。相关证据如:还款的银行转账记录,相关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出借人再次要求还款的,可以拒绝。
    在诉讼过程中,借款人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还款。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款,如果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对方到期不还的可以起诉追偿,诉讼时效从约定期限次日后开始计算,要是两年内没有起诉,出借人将丧失胜诉权。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主可以随时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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