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餐馆工作,或者我要辞职,老板说这是六个月,或者第一个月的工资是一个月的工资和12个小时的工作,没有加班,没有假期加倍。

2020-05-29 16:5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要支付加班工资,并且是以加班时间、天数和工资标准计算。
  • 只要加班了的,那么单位就要支付工资,即便员工走人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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