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

离婚
2018-10-02 09:4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
    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如何搜集离婚证据

    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发票等证据。

    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鉴定结论,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法院对专门性的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交由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
  • 起诉离婚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延伸阅读:起诉离婚程序  
    (1)准备离婚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2)拟定离婚起诉书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会出具单据和手续,让你交离婚诉讼费,交费后把单据给法院换票,大多数的银行在法院设置了便民缴费窗口直接交即可。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对方领取传票、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通知双方  
    (7)庭审,离婚诉讼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涉及财产金额大、过错赔偿、子女抚养、调查取证等很多问题,对法院诉讼不熟悉,最好先咨询律师。  
    (8)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作出判决,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