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96年进入一家公司,公司是股份制,50%国有控股,公司2005年改变,国有股撤回,根据规定赔偿平均工资的50%到2005年的9个月,现在公司将辞职,请从96岁起赔偿还是从2005年起?

2020-05-29 21:0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的合同不用补签。
    2、申请仲裁可以拿到工资差额,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是所要,但是要保留证据
    3、应当缴纳社会保险,以前没有缴纳的应当补缴。
    4、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工资基数为你前12个月的实得工资的平均数。
    5、确认书如果签字,说明你与公司已经协商将以前的所有工资问题解决,不能再申请仲裁,这个确认书对你很不利。但是保险不受限制。另外,加班费可以所要。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你好,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非法解除,如果是非法解除才有经济赔偿金的。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拿到补偿金,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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