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农村彩礼在新婚姻法规定需要返还的法律情形

2018-10-02 09:5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是否可以退还可以参照下面的法律条文:【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一、彩礼的性质: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二、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条件:  
    (一)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二)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  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或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结婚的,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会适当返还部分。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了,彩礼钱不用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非要离婚的话,你可以适量的返回一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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