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来企业一年多了,没加薪,老总每个月还扣30%的薪水到年末给,但是以现在我的工作中情况而言早已因该加了,一个人做两人的事,提了,老总就说合同书上签的便是这种,我要所有的薪水,他也是那样说,我觉得离职,就怕压在他那的钱他不帮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5-29 23:5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适用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原则,即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但产品或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仍须给付全额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中规定劳动者负瑕疵担保责任,则应认定该规定无效。如某商场与营业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营业员工作期间商品丢失的,由营业员承担赔偿责任”的,该条款即应为无效规定,如果营业员本人并无故意或过失,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存在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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