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父亲67岁了,在打工回家的路上被汽车撞了,警察队事故科发行的责任认定书由对方负全部责任,事故一方保险。 我父亲的工作地点也开了,带来了工作证和工资表。 我想知道的是,在我父亲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能否赔偿错误的工资。

2020-05-30 01:5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在工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工资未到支付的期间,公司可以不支付。即使你在邮件中同意离职,但你也有重新作出决定的权利。
    2、交警调查事故起因,不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证明,你可以不予理会。
    3、食宿费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事发前的费用按照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约定处理。
    4、既然事故认定书已确认对方为全责,就不需要出任何证明。你可以不需要理会,而可以直接要求其支付各项赔偿。赔偿内容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
    6、下一步可以起诉肇事方,同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公司拖欠你的工资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如不发放,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
  • 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般来说,根据当事人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浙江为例,如《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 《保险法》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
    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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