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多名农民工,跟着农村小承包商前往工作,小承包商前往农村承包商项目部分的承包商,现在小承包商负责根据协议完成,支付80%,余额20%不付,小承包商负责人没有钱给我们的农民工,我们如何收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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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两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双方协商把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变更到承包方名下。比如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把
工程建设到了五层,发包方出现因其他纠纷导致资金困难无法支付进度款,经调查,该发包方确实难以日后结算,最后经双方协商,把已经建成的五层和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关联财产作价7000万,由承包方买下该在建项目继续建设,承包方变成了开发商。这确实是无奈之举。
第二种办法,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将项目拍卖受偿。
(二)解决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
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
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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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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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