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不合理,,吃大亏了想再次分财产

离婚
2020-05-30 07:44: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办理,并依法完成离婚协议书,完成后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登记和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
    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

  • 一、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  分家析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分家析产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  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