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没有遗产的情况下给儿女写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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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
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
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
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
遗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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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
继承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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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