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别人借给我丈夫的钱,过了一年多,还是不还,有钱就出去吃喝,说他没钱,借的什么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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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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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偿还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建议和对方友好协商,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如果对方拒绝归还,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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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还是起诉处理,然后尽快申请执行。日后对方有什么财产可以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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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