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爷爷奶奶去世了,没留遗言,奶奶埋葬在我父亲,爷爷埋葬在叔叔家,爷爷养活了,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爷爷奶奶走了,土地和房子都是我叔叔用的,现在叔叔

2020-05-31 09:51: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遗嘱处分财产是遗嘱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子女或者其它继承人同意。
  • 有关房屋的遗嘱是否有效?具体看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房屋产权属于易主任,那么遗嘱有效,如果不属于,那么遗嘱无效。
      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
    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 首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次,由于妻子和岳母共同意外死亡,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岳母先进行遗产分割,若岳母的配偶已经死亡且无有双亲在世,且独有一女的,则岳母的个人遗产全由女儿即本案中的妻子继承;之后妻子发生遗产分割,若妻子与丈夫无有子女的,则妻子的遗产及其从岳母方继承的财产由丈夫继承。
    因此,本案中还需要分析是否存在其他继承人,若无,则丈夫可继承妻子和岳母的遗产。
  • 1,继承人如果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或者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分配的份额可以平分,也可以由继承人之间协商
    3,可以参考《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1)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