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据是贷款担保人写的,借款那人签的字,沒有按手印,贷款担保人沒有写贷款担保人那一栏,由于就是我盆友贷款担保,没喊写。可是有段那一天跟贷款人的来电录音,里边提及贷款金额和贷款担保人姓名(贷款人说的,喊我不要担心,说我不会安心她应当安心李*的姓名),在法律法规上合理吗?

2020-05-31 09:5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担保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的还有担保期限吗?
    1、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担保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的,法律上视为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二年后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已经消灭,法律不再予以支持。
    《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答应做连带担保的,被担保人违约的,担保人就会承担与被担保人同样的后果。
  • 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的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连带还是一般责任,看合同约定,未约定视为连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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