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沒有亲属签名的状况下!医院门诊就给他们做胆息肉手术治疗。如今人死后?人们规定医院门诊给个叫法!但有人说她们医院沒有义务!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5-31 12: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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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所以,医院是否合法要看是否符合第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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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医疗事故,需要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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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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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