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国有企业的员工,男性,工作年数约30年,于97年下岗,身无分文,求自己的职业,每年在单位存入个人医疗保险,加入社会保险。 目前企业改革,一次购买工龄,只能获得5万人以上的经济补偿。 我个人支付的医疗保险保险金的一部分可以要求返还给公司吗

保险赔偿
2020-05-31 14:4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龄是工作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工龄的实际意义有两个,一个是职工的许多待遇和他工作的年限有关;另一个就是自从职工退休实行社会保险之后,在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这段工龄,视同交纳了。从工龄的这两个具体的作用而言,工龄是无法买断的。
    “买断工龄”的实际意义与“买断工龄”的概念差了十万八千里。“买断工龄”的实际意义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职工合同解除了,职工的工龄照常有效,继续工作后缴纳的退休保险金可以实现连续计算,因此工龄问题并没就此“买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所以,当一个工人即使与某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他到了另外一个企业或者私人企业中,用人单位也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由于工龄是应该连续计算的,也就应当无“买断工龄”之说。
  • 你好,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医疗保险的种类有:
    1、商业医疗保险、
    2、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3、费用型医疗保险、
    4、社会医疗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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