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 现在他们不给我发工资。 我可以去劳工局通知他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31 17:4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 公司违法 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 你看 劳动合同法 82条
  • 你手中如果有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是可以向单位主张实际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开始到你离职时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向单位主张克扣的工资,如果有证据证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你是因拖欠工资要求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索赔经济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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