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对方借钱,写贷款合同,现在还款日,我想还款,但对方不给我贷款合同,也不给我收据,我没有还款,但是合同记录,不付时间,我想给利息,这种情况,如果我不付钱,我用另一方的利息?

2020-05-31 21:4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书上会载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类似字样。
    如果是一审案件,生效期为判决书送达最后一位当事人的第十五日,且没有上诉时生效。那申请执行的时间就是判决书送达最后一位当事人之日起25日(15天的上诉期和10天的履行期)后,至于什么时候送达的最后一位当事人,可以在审判法官处查询。
    如果是二审案件,判决送达最后一位当事人就生效,10日后就可以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请先到审判法官处,请他出具判决生效证明。
    另外,请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申请执行,否则不能申请执行。
  • 合同能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还需要有收条过转账单等支付凭证。约定的借期,到期不还,借款人属于违约,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如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借款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了,就要按照合同上的违约条款进行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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