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借了别人很多钱,借钱的时候我不知道。 借的钱我也没有签字,借的钱也没有花在家里。 今天我们离婚了。 我不是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0-05-31 23:3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法院可以执行你名下的财产。
    二、如果,你认为二审法院的判决错误,需在二审判决的6个月内提起再审。
    三、对于仅有一套住房的,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法律解释,可以执行。
  • 建议先收集欠款证据在起诉,没有证据很可能会败诉
  • 你好需要收集借款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证人可以作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