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兑个加盟连锁店,她出让帮我有转让协议,因工作中缘故营业执照她没销户店我运营,营业执照她姓名,转让协议写一万一的转让金但合同书上沒有按手印只能彼此竹签子有法律效益吗如今她感觉兑我价格不适合左次三番跟我想三千块钱,我不会给她运用是法定代表人真实身份一件事做生意导致影响,撤销外卖app,创业者协作,我该怎么做

连锁加盟
2020-06-01 05:57: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不让转让加盟权,私底下转让出去的后果:具体根据合同情况而定

    合同未有约定的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司法部门裁定。
    合同约定
    (1)允许转让的条件下,看一看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允许转让。
    比如说:需要经过总部书面同意等。如果在附条件可以转让的条件下,总部不同意的,也是不可以私自转让的,同样的会构成侵权违约行为。
    (2)不允许转让 合同明确规定不允许转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就会构成侵权违约的行为,不但要做侵权赔偿之外,还有可能会宗旨合同,这样的转让合同就无效,损失会更大。
  • 你好,在加盟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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