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亲有戚上班时间病了送到社区医疗所,在制疗过程中病情加重,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疗所处同情给了家属一定的补偿,死亡者是参加者工伤保险的(认定为公亡)请教一下,保险部门在给死者家属补偿费时,该怎样计算

2018-10-03 02:2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有什么赔偿?其近亲属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有什么赔偿?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之和不应高于100%。   计发标准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三项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待遇。 要了解更多工伤赔偿相关,请点击:工伤赔偿
  • 职工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266号)第8条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  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  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办法第9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