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婚六年了,有两个儿子,他在工作,孩子在我手里抚养,去年发现他有外遇,有家庭的女人,然后他承认错误,断绝联系,说给他机会。 不到一个月,两个人又在一起,破裂了我们的感情。 现在离婚了,能赔偿吗?孩子们都是我养大的,可以向他索取每月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20-06-01 12:5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 你合理,夫妻双方都要负担儿女的抚养费。这是法定的义务。
  • 未成年人则有权索要父母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