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的合同是长期的,如果雇主终止了合同怎么赔偿?

2020-06-01 13: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同自然到期的,法律上叫做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时,如果:
    (1)单位不和你续约
    (2)要和你续约但是降低劳动报酬的
    这都属于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补偿金的情形,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未满一年的,6个月以内的补半个月,6个月以上的补一个月(目前法院判例只支持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工作年限)
    (3)如果你主动不续约的,就没有权利要求上面所说的经济补偿金。
    2、据您所说,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该多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这个补偿金是因为单位未提前通知的代价。
    3、合同自然到期和合同中途解雇,因为工作时间不同所以补偿不同。
    如果单位在中途违法解除的话,还可能被要求支付赔偿金,注意这里是“赔偿金”,是应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赔付,没有约定,返还双倍定金,连定金都没交,法院酌情判定。
  • 出现合同违约纠纷,具体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优先适用违约条款,没有违约条款,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