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前,我爸爸在江苏的建筑工地工作中意外受伤,造成右手食指的第一指节断开,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治疗,食指已经接了,但还不确定能不能恢复,现在公司已经出了1万二的住院治疗费,我妈妈请假在医院照顾爸爸,而且我妈是从去的江苏,来回要很多车费,他们公司在把我爸爸送去医院之前的第一时间就收了爸爸的身份证,因为是农民工好像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他们公司会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吗?(因为受了我爸的身份证),他们公司申请了我们就不用申请了吧?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是马上去申请工伤认定吗?还是要等我爸治疗后病情好点后再去?工伤认定我们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工伤认定后是要申请伤残鉴定吗?伤残鉴定为10级的话,是怎样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