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和我离婚了,一所房子被两个人的名字买下了,离婚前,现在离婚了我,房子是抵押贷款我还是,他欠别人钱之前我不知道,人们起诉法院去拍卖房子,我应该做,现在房子是我的。

离婚
2020-06-01 15:2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 你好,如果银行主贷人的名字是你老公的,即使房子分给你的,也是不可以更改的,需要还完贷款之后才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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