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孩子! 他父亲四年没付过生活费! 没什么联系! 我想和他离婚! 我现在住在父母家! 他现在和我争夺监护权! 怎样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和他给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
2020-06-01 17:4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您好,子女在两周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还会征求子女的意愿。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你的陈述,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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