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结婚后,女儿的父母用女儿的名字为女儿买了一套房子,是她们的小丈夫和妻子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吗?如果女儿离婚如何分割财产?所有的钱都由女儿的父母出资。

离婚
2020-06-01 18:5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仅仅是偶尔出轨,不能使用损害赔偿。分割财产是法律也无明文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是平均分配,但实践中一般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协商不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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