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签合同,不按卡,公司多久上班发工资不说,老板总是骚扰我,我现在想退休,有工资只工作四天吗?

2020-06-01 20:5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先辞职再仲裁,《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工资即属拖欠工资,主张被迫辞职应获经济补偿金。
  • 如有一个月拖欠或克扣,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实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