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的死亡留下了一所老房子,房主是父亲的名字,现有的母亲、姐姐、我、祖父母,1.这所房子怎么分配?2.村子现在被拆除,房子在姐姐的名字下,拆除协议也在姐姐的名字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父亲的名字拆除房子-

2020-06-01 22:1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逝者没有这对其房产部分留有遗嘱,那么其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子女和配偶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首先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则房产的一半的你父亲的遗产,三人均分
  • 房子有谁的名字就有她一份,她就有分割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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