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于今年6月砸人家店还有大架那些,砸店毁坏财物价值1万多,后来公安局定罪了,故意毁坏财物好像还有带点黑社会性质一共是3条罪.就给放网上成了在逃人员后来在外地因其他事警察给抓住了,像这样情况的他会被判刑吗,会判多久呢.还有其他解决办法吗.请知道告诉我,谢谢了.
-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
犯罪类型。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
关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处理问题: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
故意 毁坏财物处罚: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故意毁坏财物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 如果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依法是可以调解的。 如果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进行调解而不公诉是不行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