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是两年前盖的房子,在农村,工人摔倒受伤了。 承包商没有资格,合同上写着承包商负责。 现在工人通知我家,我必须承担责任吗?

2020-06-02 03:3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的条件为:  
    1、受害人需为雇员。  
    2、受害人需在进行受雇工作中而遭受损害。  
    3、雇主需没有免责事由。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不得有欺诈、胁迫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 一、物业管理对财物保管责任承担:
      
    1、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有特殊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2、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未作特殊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明确约定为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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