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人借钱,还了债。 现在他让我还债。 他既没有不还钱的人,也不在家。 我付不起他妻子的钱。 但是他家是他父亲家,这种情况我能付钱吗?

离婚
2020-06-02 07:4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他虽然出于规避风险的原因将车挂到你名下,但如果他没有赠予给你的意思,你取得车辆车辆所有权就是空谈。建议诚实做人。
  • 那是你在诉讼时犯下的错误,而没有在上诉期间把这个问题提出二审,所以,根据判决书的生效效力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你不按照判决书执行,他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想推翻判决,现在可以考虑的只有申请再审了,不过,这通常都是比较难启动的一个法律程序,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