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想问一下,一个人借款也给打了借条了,時间有四年了,是否还能够提起诉讼,借款的人是异地的,提起诉讼是在他所在城市提起诉讼還是在我所在城市提起诉讼,提起诉讼以后大概能多长时间取得钱。感谢

2020-06-02 08:3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债务人借债不还的,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所以,员工借公司的钱不还的,公司在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公司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员工还钱,但是否提起诉讼,由公司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建议具体说一下基本案情,一般民事诉讼是六个月,对判决书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提起上诉
  • 应属于民事纠纷,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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