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弟弟和弟弟媳妇有两个女儿离婚了,然后在不再婚前生了个男孩,孩子跟着弟弟的姓氏,然后由于各种原因不再婚,弟弟媳妇想给孩子改名弟弟,但是只要弟弟不同意,她能改名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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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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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归属,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
(3)无其它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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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子女
抚养权归属,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以下情况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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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