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乙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甲方只签印章,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6-02 10: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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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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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发生纠纷积极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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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关劳动合同只盖章却没有打定代理人的签发的合同效力问题,因为单位的行政公章代表着公司,就可以认为是公司的真实意思,所以只要合同是真实的,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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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