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和几个人吵架,不伤害别人,被抓,怎么处理

2020-06-02 12:41: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架,两人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朋友被抓伤了,对方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要赔偿民事损失。是否怀孕,可以到医院进行检测。双方可以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后将不再追究双方的治安行政责任。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而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同时伤害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2、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人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
    3、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一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人造成时,可以对各行为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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