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离婚的对象威胁我,威胁我的朋友,我有个三岁的儿子,离婚后他会带孩子来,给我和赡养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6-02 13:2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威胁的话你可以报警。孩子抚养费的你可以诉讼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法院會根據男女雙方的主客觀條件去判決。至於子女撫養費用問題,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具體的撫養費問問題可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