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两个孩子,离婚之后小孩能否所有我来养育,不给另一方

离婚
2020-06-02 14:3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如果想都要,最好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一般未满两周岁时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而且由其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可以一方要两个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