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儿子和同事一起出去吃晚饭,在回家的路上和人们吵架了。我试图说服对方受轻伤,我的同事被打成了猫眼,甚至我六岁的儿子也被殴打。但是警方说调解,但是一个多月后,对方没有出来,我们没有要求调解,公安部门说要办理手续让我们等等。我们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20-06-02 14:48: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 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赔偿没有固定的金额标准,一般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基本赔偿项目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二人殴打一人,造成了轻伤的后果,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共犯中,一人愿意调解,而另一人不愿意调解,那么,愿意调解的人,可以和受害人达成协议,这样在法院量刑时,会着重考虑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
      另一个不愿意赔偿民事损失的,法院可以判决实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