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前妻离婚前去找别人借钱,离婚后债权人还给我,你有这个理由吗?主要是她借了这笔钱我离婚后才找到我认识的门。我不认识债权人,我也没有签债!我想做吗?

离婚
2020-06-02 16:2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民法中关于债务纠纷有如下规定: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你跟你的老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你的老公故意向别人借钱,那么这种情况下,其实这个债务并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必须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家庭之需。
    你这种情况不是属于共同债务,所以你没有义务帮他偿还。所以,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完全不用理会他这个债务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你们在离婚诉讼阶段,你的老公故意向别人借钱,其实根据这种情况下,这个债务并不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的共同债务必须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根据你的情况来看,这个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没有义务帮他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