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性父母第一次买房,写女性名字,给男女双方融资,婚后加男性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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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婚前男方父母为购买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予夫妻二人,那么房屋只是赠予男方一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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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为个人财产,产权应登记在一人名下,否则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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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房产证上签的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不管你们结婚离婚都算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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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