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觉得咨询一下你,两三年前我有个朋友向我借款,借了几回总计三万多,全是手机转账的,没写借条,上年我也需要钱,另一方都没有说不还,也认可,就在今年下半年联络不到了,电话也换了,我只了解他名字,我该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20-06-02 19:1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没写欠条,到期不还款凭手机短信可以告他。借条是借款的主要证据,没有借条,借款的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及银行转账凭证等都是借款的证据,如果到期不还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没有凭证,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来收集证据,让追债变得可行,例如民间借贷中,无凭证时,证人的证词可作为借款依据进行起诉(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一种形式),但是前提是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证言才可能成为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 没有凭证,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来收集证据,让追债变得可行,有了凭证后,接下来进入追债环节,例如面对不同脾气秉性的借款人,应当采取各自不同的方计。有吃软不吃硬的,有吃硬不吃软的,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体会摸索。
    避其强,攻其弱,采用刚柔相济计,或先柔后刚或先刚后柔。论情、论理、论计层层深入,使借款人先从观念上转变,愿意归还欠款。然后再进一步开展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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